男女主角分别是林窈裴钰的其他类型小说《穿越各位面,万人迷体质实锤了 全集》,由网络作家“仲文”所著,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,本站纯净无弹窗,精彩内容欢迎阅读!小说详情介绍:没想到轮到他自己,他甚至还不如赵远之。至少赵远之还知道投其所好,可他在村里套了一遍话,也没套出来有用的信息,不知道林窈喜欢什么,只能按照自己的想法去买东西。结果很明显,她不愿意收。感觉脸上的热意不断上涌,林窈佯装气恼:“你们城里来的知青,认识几天就这样吗?”裴钰立即站直身体,右手举起:“我以退役军人的名义起誓,我裴钰从未对任何一个女生做出过任何有违礼义廉耻,出格越线的举动,在我二十五年的生命中,只对林窈一人生出钦慕之心,如有谎言,天打雷劈。”说完他收起右手,看向林窈,认真道:“对不起,我冒犯了你,但是我绝对没有看轻你或者轻浮你的想法,可能是因为我从小父母双亡,对我来说,每一天都是值得珍惜的,每个在意的人,都是无比珍贵的,我不知道别人...
《穿越各位面,万人迷体质实锤了 全集》精彩片段
没想到轮到他自己,他甚至还不如赵远之。
至少赵远之还知道投其所好,可他在村里套了一遍话,也没套出来有用的信息,不知道林窈喜欢什么,只能按照自己的想法去买东西。
结果很明显,她不愿意收。
感觉脸上的热意不断上涌,林窈佯装气恼:“你们城里来的知青,认识几天就这样吗?”
裴钰立即站直身体,右手举起:“我以退役军人的名义起誓,我裴钰从未对任何一个女生做出过任何有违礼义廉耻,出格越线的举动,在我二十五年的生命中,只对林窈一人生出钦慕之心,如有谎言,天打雷劈。”
说完他收起右手,看向林窈,认真道:“对不起,我冒犯了你,但是我绝对没有看轻你或者轻浮你的想法,可能是因为我从小父母双亡,对我来说,每一天都是值得珍惜的,每个在意的人,都是无比珍贵的,我不知道别人喜欢一个人是怎么样,但于我而言,我就想对她好,也想表达自己的心意,让自己不后悔,你可以拒绝我,这都没关系,但是如果有哪怕一丝可能,我希望在你想要找一个伴侣的时候,能够优先考虑我。”
见林窈看着他没有说话,裴钰又接着剖析内心:“如果你是对我知青的身份有疑问的话,我也可以解释清楚,我目前唯一的亲人就是我爷爷,老爷子年纪大了,但因为一些官场的原因,我来到这边暂时下乡,如果我们有以后,我们可以一起回城,把林叔林婶都带着,这样家里才热闹,如果他们不愿意,我们可以两边跑,如果有一天我爷爷老去了,我们可以回到这边定居。”
他语速很快,好像生怕她跑了似的,鬓角上冒的都是汗,平日里沉稳不苟言笑的男人,此时急的像个毛头小子,眼睛里满满都是她。
林窈皱皱鼻子,轻哼了一声,语气却明显软了下来:“你把话都说完了,我能说什么?”
裴钰凑近她低声道:“你不用说什么,因为我说的做的一切前提,都是以你的意愿为主。”
他皮肤冷白,凑近了后眼下的乌青愈加明显,那是连续每天夜里守着她留下的痕迹。
林窈心一软,下巴轻点他手上的手表:“给我戴上。”
裴钰不可置信地瞪大眼睛,呆呆地看着她,随后像是反应过来,手忙脚乱地取出手表,细心给她调整好长度。
鼻尖充斥着女孩身上馥郁的香气,他小心翼翼屏息。
心里像是揣了一壶烧开的水,哪怕没有火了,心里的沸腾也不曾平息。
海上月是天上月,眼前人是心上人!
只觉今天的天气格外好,风景格外美!
两个年轻男女身影交错,在夕阳的余晖下,仿佛融在了一起。
裴钰回知青点的时候,就看到赵远之一脸控诉地看着他。
他的表情太辣眼睛,裴钰撇过脸拒绝伤害自己的眼睛。
赵远之见裴钰不看他,他自己凑了上去:“裴哥,我没吃饱,饿饿,饭饭。”
裴钰:“......”
嫌弃归嫌弃,还是将手中的袋子扔到桌子上,“里面有桃酥和饼干,今天国营饭店肉包子卖完了,下次给你带。”
“嗷”,赵远之一个饿虎扑食,拿起一块桃酥就往嘴巴里塞。
“嘿嘿,我就知道裴哥最好了。”
裴钰倒了一杯水,坐在桌前,正色道:“你想回去吗?这里条件毕竟不如城里,如果你想回去,我立刻给你安排一份工作,把你户籍转回去。”
而这一切在王小妹看来,此时的林窈细细的胳膊上挎着一个布兜,里面看着装了不少东西,小姑娘唇色泛白,额头沁着细密的汗珠,身上的衣服因为坐着皱了一大片,可是即便如此,也自有一股我见犹怜的韵味。
这回她没敢打量太久,只随着人流边下车边粗略看了几眼,想到今天姐姐跟她讲的话,决定过几天去探探林老二媳妇的口风。
虽说仅凭容貌,林窈这丫头也不愁嫁,但是纺织厂厂长的儿子,那可是多少人求也求不来的好亲事,说句不害臊的,要是年轻十几岁,她都想嫁过去。
他们这才几天没吃糠咽菜,人家呢,人家家里连沙发都据说是那啥美国进口的,林家日子再好过能好得过厂长家吗。
再说了,林窈这丫头也快二十了,这女娃儿跟男娃可不一样,男人三十一枝花,女娃儿不趁着年轻漂亮找个好亲事,等人老珠黄了,那就不是你挑人家了,而是人家挑你了。打定了主意,她不再耽误,往自家方向走去。
林窈不知道就去了一趟县城,已经有人惦记着自己的亲事了,她回来第一件事就是冲了个澡,直到换上干净的衣服,再也闻不到一丝异味,她才松了口气。
父母已经做活去了,歇了一会后,她将买回来的东西放厨房归置好,然后翻出原主的笔记本就开始写回来路上构思的一篇短篇小说。
短篇小说用时短,可以快速完稿投稿,周期短,如果后面稿子被录用了,稳定了,再考虑长篇小说的可能性,现在先试试水再说。
当人专心做一件事的时候,时间总是飞快的,等林窈收笔时,原本照在门槛上的阳光,已经倾斜到院子里的青石板了。
伸了个懒腰,放松一下筋骨,林窈眨眨眼,又该准备晚饭了。
今天晚饭林窈准备做个凉拌黄瓜,咸菜烧毛豆,虎皮青椒,加上一个西红柿蛋汤,绿豆汤不能天天喝,加上回来得晚绿豆也没有时间泡。
自家菜园子的黄瓜就是又脆又甜,加上红红的小米辣,多放点醋,夏天吃着解腻又爽口。
毛豆先在饭锅里蒸熟,热气随着饭香飘散在厨房,林窈深吸了一口气,好香!
其实这样简单蒸熟就已经很好吃了,放点自家熬的雪白的猪油,一点盐,拌饭吃又香又下饭。
不过今晚林窈换了个花样,在堂屋墙角的坛子里捞出一点林母腌的雪里蕻,打开坛子就能闻到一股酸酸的味道,嘴巴里已经不自觉开始分泌口水了。
捞出一颗雪里蕻,切碎,锅里放入小米辣大蒜子爆香,再将雪里蕻下锅翻炒,炒出香味后加入蒸熟的毛豆继续翻炒。
为了颜色好看,她放了一点点老抽,最后加入一点红色的辣椒丁和绿色的葱花。
出锅!
虎皮青椒则更加简单,昨天做红烧茄子时,林窈就看中菜园子里这一个个薄皮的大青椒了。
将青椒洗干净,头部切掉,里面的籽挖出来,热锅热油加入青椒煸至虎皮的样子,放入老抽、盐、陈醋,一点点白糖调味,再加入蒜末炒均匀,最后加入半碗水煮到酱汁浓稠即可。
调味品如果有生抽和蚝油,味道会更好,最可惜的,是家里没有豆豉,否则加入一勺灵魂豆豉,肉都不换。
肚子没油的时候肉固然好吃,但是对林窈来说,素菜反而百吃不厌。
有些素菜做好了真的比肉还香,以前经历的现代社会人们吃的东西添加剂与农药都打的多,别说没有现在的农家风味香,吃到肚子里除了填饱肚子以及缓解各种压力,更多的是带来了各种高血糖高血脂等疾病。
有时候她在想,老天爷是公平的,现在固然物质贫瘠,但是大家自给自足,身体上的劳累虽然无法避免,可是心理上精神上是放松的。
每天早出晚归,除了干活就是想想今天吃什么,小孩子都是放养的多,可是这样养出来的孩子身体健康,活力四射,白天时天热还好一点,尤其是到了傍晚,村里到处都充斥着孩子的欢声笑语。
大人吃了晚饭,也会打着蒲扇,三三两两聚在一起聊聊天,拍拍蚊子,东家长西家短唠唠嗑,闲聊完了再各回各家洗澡睡觉,第二天又是新的重复的一天。
夕阳的余晖慢慢铺满大地,晚霞在天空上肆无忌惮地涂鸦,林窈坐在院子厨房门口的青石板上,闭上眼享受这一刻的宁静。
窗外日光弹指过,席间花影坐前移。
早上林窈洗脸的时候,林母就在旁边嘀咕,怎么夏天人家都是晒得黢黑,她家闺女反而越来越白了呢?
是的,转眼间林窈来到这个世界已经一个月了。
这一个月她每天都服用一滴花露,身体的毒素具体排了多少无法量化,但是皮肤却是肉眼可见的变得又白又透,阳光下泛着淡淡的粉色,是最好的胭脂也画不出来的自然健康美。
头发也不再是枯燥分叉,没有光泽,现在满头青丝已经变得乌油油一片。
图省事林窈只绑了一个低低的麻花辫,昨儿还被一起洗衣服的王家新媳妇拉着瞧,说她咋扎的辫子,怎么同样是麻花辫,她的就要好看的多呢。
林窈不知道怎么跟她解释头型、头包脸、高颅顶这些现代社会女孩子会关注到的东西,只能含糊说大概是自己发量多的原因。
其实王家新媳妇长得很好看,她本名李媛媛,刚嫁过来不到半年,五官不算惊艳但是清秀耐看,鼻梁两侧分布着星星点点的小雀斑,笑起来时眉眼弯弯,是个让人一见就觉得舒服爽朗的性子。
但是这时候流行睡扁头,她的头又格外的扁,这就导致明明是同样的发型,她的后脑勺就跟一巴掌拍平似的,从后面看怎么都有点怪怪的。
新媳妇爱俏,看到林窈辫子扎的好看,李媛媛就自来熟聊了起来。
林窈也不藏私,就跟她说了一些扎头发的技巧,包括把头顶头发拉蓬松,麻花辫也可以编成好看的鱼骨辫等等,直把她高兴地连连道谢。
李媛媛本就是外向的性子,见林窈不拒绝自己的靠近,三天两头就会来找林窈玩,有时候林窈坐在廊檐下编篮子,她就会在旁边叽叽喳喳说些村里的事情,就是有时候说着说着就看着林窈发起了呆。
其实李媛媛不是发呆,她是看林窈看入了神。
早上吃了一滴花露,可能是这具身体太过体寒,虽然屋内很热,但是她几乎没怎么冒汗,反而小腹处有点微微发热,应该是花露起作用了。
手轻轻抚在小腹,林窈微微蹙眉,改善身体急不得,或者说急也没用。
看着自己现在的皮肤状态,她确实不满意,她冥冥中感觉自己以前应该是很美很美的,包括现在,她也爱美,喜欢美丽的事物。
爱美之心人皆有之,这是人之常情。
她希望自己是健康的,美丽的,有活力的,不管身处什么世界什么位置,她对这些都有最基本的要求。
当然这些改变都要慢慢来,首先就是穿衣打扮这些外在的东西,林窈刚刚打开原主的衣柜看了下,因为林父林母的宠爱,林窈其实不缺衣服,相反,在这个物资匮乏的年代,她的衣物算多的了。
可惜现在的衣服要么是耐脏耐操的深色系,如爸妈穿的黑色、灰色、深蓝色等等,要么就是比较亮眼夺目的年轻人普遍喜欢的红色、粉红色、亮黄色、玫红色等等。
原主留下的那些的确良衬衫基本就是这种花里胡哨的色系,要不上面有大朵的牡丹花,要不就是黄色的蝴蝶绣了一大片,还有一些上面没有图案,但是整件衣服都是玫红色的。
只是原主皮肤偏黄,穿上这些衣服反而衬的人更加暗淡,早上她翻了半天才看中一件小雏菊白底碎花衬衫,裤子也是米色的棉绸裤,穿着舒适,在这炎炎夏日,也显得清爽些。
挂在床头架子上的军绿色的小荷包里还有不少钱票,但是林窈暂时不准备动这笔钱买衣物,等她皮肤白了,那些衣服自然就能压得住。
而且父母务农挣钱不易,该省还是要省。
如果是她自己挣钱,她不会吝啬这点钱,但是现在她没有固定收入,钱是挣出来的,但同时也是省出来的,一分钱难倒英雄汉不是稀奇事。
做人还是要居安思危,没准就会在哪天起了大作用。
不过中午做饭时家里调料快没了,明天倒是可以去一趟供销社,顺便感受一下这时候的风土人情。
脑子里盘算着这些,听着外面此起彼伏的清脆蝉叫声,林窈渐渐闭上眼睛陷入沉睡。
下午起床后,第一件事就是熬绿豆汤,上午准备饭菜的时候她就把绿豆泡上了,现在煮好放井里冷藏,等下给爸妈送过去喝刚好。
滴了一滴花露的绿豆汤清香止渴,因为家里没有冰糖,林窈只放了点白糖,不过有花露对绿豆香味的激发,简单的绿豆汤也变得很好喝。
绵软细腻,自有一股农家风味!
大夏天来一碗冰镇绿豆汤,既开胃促消化,又解毒益气滋润皮肤,算是一款好喝实惠的夏日饮品!
晚上准备炒个空心菜,蒸个毛豆,加上中午剩的豆角焖肉,一家三口就够吃了,因为煮了绿豆汤,就不用再另外熬汤了。
田埂里,林父一边抽着旱烟一边给田里的稻收尾,林母则在地里捡稻穗,隔壁田里林大伯也弯着腰在割稻,林大嫂看着林父林母夫妻俩撇撇嘴,对着林大伯说道:“我说老二夫妻俩咋回事,也不知道抓紧过来帮帮忙。”
背着手捶了捶腰,她满脸不快:“这些稻子要割到什么时候啊,腰都酸死了,等下我先回去啊。”
林大伯头也没抬嘟囔:“老二自己的活也没做完,哪有功夫帮咱。”
“我说你咋回事啊,他们稻子少,这眼看着快收尾了,咱们这还剩这么多,你是他大哥,都是一家人,过来帮个忙咋了?去年还算积极,今年拖到现在都不来,我看呀,是八成不想来了,也就你把人当兄弟,人家把你当自家人了吗?没听二婶子说他家中午还吃了肉,咋不见送你一碗。”林大嫂嗓门拔高。
“......不就一碗肉,咱家又不是没有,至于吗?”
“怎么不至于,咱家有是咱家有,他林老二要不是你这个当大哥的从小养着,还不知道怎么样呢,都说长兄为父,他自己吃香的喝辣的,怎么没见来孝敬一下你!”
林大伯沉默,林大嫂在旁边继续叨叨。
“哼,我还不是为了这个家,老大媳妇快生了,老大又在外面跑车整天不在家,莉莉是女孩子,全家就靠我俩干活,你要累死老娘啊,而且老二家田又不多,以后老了不还得靠我们老大,现在来给我们割个稻咋了!”
林大嫂越说越理直气壮,嗓门直接开始升级,生怕林父林母听不见。
林父林母确实听见了,也习惯了。
林家人口不多,林窈爷爷奶奶去世的早,就剩下兄弟二人,本来应该相互扶持,可惜林大伯性格软弱,偏偏娶了个性格尖酸刻薄爱占便宜的婆娘。
林大嫂从嫁过来就把持家里的一切,加上她第一胎就是儿子,从此尾巴更是翘上了天!
林父没结婚时她不愿分家,毕竟林父上工做活挣的工分都捏在她手里,后来林父自己找了林母,小夫妻俩准备结婚了,要置办东西了,她又吵着要分家,生怕他们夫妻俩占了她的便宜。
分家时要好的田,什么农具,柜子,菜园,都是要好的,锅碗瓢盆都是把磕碰有洞的分给林父。
林父不忍林大伯为难,也就没计较随她去了。
后来见夫妻俩这么多年只有林窈一个女儿,林大嫂直接将这夫妻俩看作自己家的免费劳动力,反正他们没儿子,将来还不得靠他儿子摔盆守灵。
林大嫂后面还生了一个女儿,名叫林莉,林莉比林窈大几个月,性格算是遗传了自己的母亲,从小就掐尖要强,而且林莉长相不如林窈好看,一直以来都不喜欢自己这个堂妹,每每看到她都要刺她一句。
以前的林窈不想父母夹在中间为难,基本上是无视居多,但哪怕是无视,也总是被大伯母挑理说她小小年纪,就不懂尊卑,一点家教没有,当然这些话她是背着林父林母说的。
女儿是夫妻俩的底线,平时林大伯一家占点便宜,他们权当帮帮自家人,然而他们不知道,有些人不但不会感念你的付出,反而会得寸进尺,要求更多。
人心不足蛇吞象,大概如是。
天擦黑的时候,裴钰将林窈安全送到家。
赵远之靠在林家的大门边,嘴里还叼着一根狗尾巴草,贱兮兮地开口。
“咋回事啊裴哥?这不像你的速度啊,林窈妹子这么瘦,你咋骑这么慢,行不行啊你。”
他等得都快打瞌睡了,无视裴钰和林窈之间不同寻常的气氛,他大嘴继续叭叭:“你看,我就说今天应该去国营饭店吃点红烧肉补一补吧,你看你骑车都没劲了。”
他遗憾地咂咂嘴,似乎还在回味上次吃红烧肉的滋味。
裴钰:“......”
这个呆子,除了吃还能记得什么!
林窈侧身假装没看到裴钰的眼神,避开裴钰的视线,接过他手里的竹篮,转头对赵远之道:“赵大哥裴大哥,这两天都麻烦你们送我回来,只是天色晚了,家里也没备菜,等我爸妈从医院回来,一定请你们赏脸来我家吃个便饭。”
赵远之:“嘿嘿,那多不好意思啊,那我就不客气啦,林窈妹子请吃饭,那必须来,是不是啊裴哥。”
说着他用肩膀撞了撞裴钰,一脸的兴奋。
不兴奋不行啊,林窈妹子连做个发糕都那么好吃,做起菜来还不是手到擒来。
他快被知青点的猪食吃吐了,天知道,从小到大,他从来没有一天说胃口不好,不想吃东西。
可是在知青点,他第一次体会到了这种感觉。
一眼望到头的那种绝望感!
裴钰:“......”
不理会见到吃的就走不动道的赵远之,裴钰看着女孩柔美的侧脸,轻声说道:“以后的事以后再说,蚊子多,快进去吧,所有门记得闩好。”
“嗯”林窈轻轻点头,“那......再见。”
“再见。”
“再见啊,林窈妹子,晚安哟,做个好梦呀,记得我们的约定啊!”
裴钰:“......”
林窈没忍住,轻笑一声。
“赵大哥也晚安。”
裴钰抿了抿嘴唇,默了默,刚试探着开口:“晚......”安。
大门已经“砰”一声关了起来。
赵远之:“哈哈哈......裴哥你要说就早一点说嘛。”
他呲个大牙笑的像个尖叫鸡。
裴钰:“闭上你的嘴。”
赵远之:“哼!”
知青点。
女生宿舍,郑红拉着刚洗完澡的吴倩唠嗑,“天都黑了,赵远之他们怎么还没回来?”
吴倩:“王路说一下工他俩就上县城去了,是不是又去看林二叔啦?”
“怎么你们一个个的都认识那个林二叔啊?”
吴倩:“哦,当时刚下乡大队不是分了老乡让他们教我们下地做活嘛,林二叔带的就是我和裴钰,赵远之我们三个。林二叔脾气好,人也挺好的。”
“他女儿林窈你见过吗?”
突然楚晴插了一句。
吴倩愣了一下,楚晴平时不太搭理人,这还是少有的跟她搭话呢,反应过来后她回答:“见过一次。”
“好看吗?”楚晴疑惑。
郑红也盯着吴倩,眼神好奇。
“好看的。”
楚晴:“跟我比呢?”
吴倩默了默:“......你俩是不一样的好看。”
郑红瞪大眼,啥意思,这穷乡僻壤难不成还出个仙女不成,虽然她内心嫉妒楚晴,可是楚晴的容貌她是看在眼里的。
听吴倩这话,这个叫林窈的,难道比楚晴还好看?她默默转头看向楚晴,就见大小姐紧绷着脸,嘴唇紧抿着一言不发的样子,很明显就是生气了。
吴倩缩了缩头,她说的是实话,住一起大半年了,她也清楚楚晴对容貌的在意,她是精致好看的,穿的用的,是她梦里都没见过的好东西。
可是林二叔的女儿,也很好看呀,而且她私心里觉得林窈比楚晴还要好看,笑起来有两个小梨涡,特别甜,皮肤也白的发光!
那次她去还林二叔的背篓,林窈还给她倒了一杯水,水里面不知道加了什么叶子,喝起来感觉连喉咙都一阵清爽舒服。
她还让她有空去找她玩!
外面传来说话声,郑红趴窗口看了眼,回头道:“是裴钰他们回来了。”
楚晴啪地一下盖上手中的镜子,躺床上面朝墙面睡下。
郑红与吴倩面面相觑,两人也加快动作收拾好爬上床。
夜深人静时,安静的男生寝室响起来窸窸窣窣起床的动静,王锋咕哝了一声:“谁啊大晚上的。”
“放个水,马上回来。”袁立明老实巴交的声音,消失在宿舍门外。
黑暗中,裴钰眼睛睁开,等了两分钟,见人还没有回来,他起身出门。
夜里村里尤其安静,袁立明朝着打听好的方向摸去,大概是太兴奋,他不停的地搓着手,想着要是能一举成功,他不但白得个年轻漂亮的老婆,以后也吃喝不愁了,而且林家就一个女儿,以后这所有的东西还不都是他的。
越想越激动,恨不得立刻就扑到林窈家里去。
就在他摸到林家的院墙边准备翻墙的时候,脖子被人从背后一把掐住。
来人手劲太大,袁立明额头青筋鼓起,双眼瞪大,连一声都发不出,只有“荷荷”的倒吸声,就在他感觉自己快要死了的时候,突然脖子一轻,他整个人跪倒在地,捂着脖子不停咳嗽。
直到咳得眼泪鼻涕糊了一脸,他才缓过来,抖着腿抬头看,就见裴钰站在他面前,一脸平静地望着他。
月光下,男人脸色平静无波,仿佛刚刚差点把他掐死的人不是他。
袁立明惊恐地屏住呼吸,沙哑着嗓子道:“是你......你怎么在这里?”
“这话可能应该我来问你。”裴钰眼皮微敛慢条斯理道:“我说过,再犯在我手上就不是扯个谎道个歉就能过去的事了。”
“我什么都没做。”袁立明强忍着喉咙的痛辩解道。
“是吗?”
“你不能拿我怎么样,就算告到村里,我也可以说我是睡不着在外面溜达,而且”
想到刚才的痛苦,他眼神惊恐中夹杂着阴狠:“你不过救了林窈的爸爸,这么在意她干嘛,难不成,你俩有一腿?还是她看你长得好又有钱主动献身了?真他妈骚,婊......唔......救命啊”
闷哼声一声接着一声,裴钰眼神冷酷,脸上没有任何表情,但是手上却拳拳到肉。
听到袁立明诋毁林窈的话,裴钰胸腔剧烈起伏。
他该死!
“哎,你看到了吗,老袁不知道被谁揍的鼻青脸肿的,躺在床上下都下不来,问他出什么事了也不说。”王路一边割稻子一边瞎唠嗑。
“八成是干了啥坏事被人逮到了,”赵远之幸灾乐祸,不过被谁揍他不关心,反正他不喜欢他,笑得很假。
“......那不能吧,老袁多老实一个人。”王锋有点不信。
“会咬人的狗不叫,不然怎么被打成这样,连一个字都不敢说,咱们知青虽然来自不同的地方,但谁要是想要欺负咱,还得问问我们的拳头干不干,就他这样,九成九是心虚。”
“你说的好像也有道理。”
“那是。”赵远之骄傲。
几天后,袁立明出钱搬到老乡家里去住暂且不提。
日头越来越高,赵远之眯着眼睛擦流进眼睛的汗,脸上五官皱成一团,他甩了甩膀子,看着地里的稻子,长长叹了口气。
“稻子啊稻子,你怎么自己不能变成又白又软的大馒头呢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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